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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适

论思想造诣,胡适远不足以侪于严复、梁启超、章太炎、王国维、陈寅恪之俦;论学术成就,梁启超、章太炎、刘师培、王国维、罗振玉、孟森、蒙文通、顾颉刚、陈梦家、陈寅恪、陈垣、杨树达、吕思勉、岑仲勉、钱穆、谭戒甫、吴经熊、金岳霖、陈康、贺麟、雷海宗、汤用彤、向达、陈直、徐复观......等人都在他之上。 胡适领导的所谓“思想启蒙”,以唯科学主义为内核,“实证科学”这盏路灯所不能照亮的场域,都应弃绝于人类思想的视域:“凡科学已解决的问题,都应承受科学的解决。 凡科学认为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都成为悬案。 凡科学认为成问题的问题,都应抛弃。” “问题可解决的,都解决了。一时不能解决的,还得靠科学实证的帮助与证实。科学不能解决的,哲学也休想解决......自然科学有自然科学的理论学,这种人便是将来的哲学家。但他们都不能自外于人类的最进步的科学知识思想,而自夸不受科学制裁的哲学家。亿们的根据必须是已证实的事实;自然科学的材料或社会科学的统计调查。他们的方法必须是科学实验的方法。若不如此,那他们不是将来的思想家,只是过去的玄学鬼。” “将来只有一种知识,科学知识。将来只有一种知识思想的方法:科学证实方法。将来只有思想家,而无哲学家;他们的思想,已正式的便成为科学的一部分,未证实的叫做待证的假设(hypothesis)。”  胡适提倡的“社会化道德”,以“努力谋人类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样不知所谓的理念为人类文明目的(「我们现在可综合评判西洋近代的文明了,这一系的文明建筑在『求人生幸福』的基础之上,确然替人类增进了不少的物质上的享受;然而他也确然很能满足人类的精神上的要求。他在理智的方面,用精密的方法,继续不绝地寻求真理,探索自然界无穷的秘密。他在宗教道德的方面,推翻了迷信的宗教,建立合理的信仰;打倒了神权,建立人化的宗教;抛弃了那不可知的天堂净土,努力建设『人的乐国』『人世的天堂』;丢开了那自称的个人灵魂的超拔,尽量用人的新想象力和新智力去推行那充分社会化了的新宗教与新道德,努力谋人类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 这里有一个非常基本的问题,何谓“幸福”?在孟子那里,幸福取决于德性践履和对“心”、“性”、“天”的认知;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的可实践的最高善,在他那里,理性的人顺应理性的自然秩序,使其行为合乎德性就是幸福的;在阿奎那那里,幸福分为可以凭借理智德性和道

陳鴻森 | 北朝經學史小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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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南北朝時,南北學風異尚。惟因北朝經學著作,今多不傳,故歷來論述北學,大抵依據《北史‧儒林傳序》相沿成說。本文特就《尚書孔傳》之北傳、北學併於南學之故、北朝之《公羊》學,以及《尚書正義》與二劉義疏之關係等四事,加以檢討:(一)《孔傳》傳行北朝年代,舊有二說,《北齊書》、《北史》以為在北齊武平末;孔穎達《正義》則謂隋初始傳入河朔。此二說俱未確,本文列舉《水經注》等證,論述《孔傳》北魏時即已流播河北。(二)皮錫瑞《經學歷史》認為北朝經學固守鄭、服舊義,學最純正;乃其後竟為南學所併,係因“人情既厭故喜新,學術又以華勝樸”所致。本文則鉤稽史實,認為北朝學術荒疏,實其終為南學所併之主因。(三)皮氏認為《北史‧儒林傳》所言“何休《公羊》大行河北”之說,並非實錄。實則《北史》此說係本之魏收《魏書》。茲據《魏書》傳志參互考證,北魏時何休《注》風行河北,其說宜可信;特北朝學風多三傳兼習,故學者鮮以《公羊》專門名家耳。(四)《尚書正義》一書,論者多言其書除唐人駁正劉炫諸處外,其餘俱本劉炫舊疏。因劉炫《尚書述議》久亡,此一假說迄難斷其然否。今證以日本所存劉炫《孝經述議》殘本,更由本疏推勘,可決《尚書正義》實參用、截取劉炫、劉焯兩家義疏而成,非如劉毓崧、潘重規等所言,專據劉炫一家也。 《尚書正義》與二劉舊疏 唐人《五經正義》多本前代舊疏,各經《正義序》率有明文,《毛詩正義序》云:“其近代為義疏者,有全緩、何胤、舒瑗、劉軌思、劉醜、劉焯、劉炫等。然焯、炫並聰穎特達,文而又儒。……今奉敕刪定,故據以為本。”[1] 是《毛詩正義》以二劉義疏為本。《禮記正義序》則言:“其為義疏者,南人有賀循、賀瑒、庾蔚、崔靈恩、沈重、〔范〕宣、皇(甫)侃等。北人有徐道明(阮校:當作“遵明”)、李業興、李寶鼎、侯聰、熊安〔生〕等。其見於世者,唯皇、熊二家而已。……今奉敕刪理,仍據皇氏以為本;其有不備,以熊氏補焉。”[2] 則《禮記正義》以皇侃《疏》為本,並以熊安生書補其未備。又《左傳正義序》言:“其為義疏者,則有沈文阿、蘇寬、劉炫。……劉炫於數君之內,實為翹楚。……今奉敕刪定,據以為本;其有疏漏,以沈氏補焉。”[3] 則《左傳正義》以劉炫《述議》為本,並以沈文阿之說補其疏略。而《尚書正義序》第言: 其為正義者:蔡大寶、巢猗、費甝、顧彪、劉焯、劉炫等。其諸公旨趣,多或因循,帖釋注文,義皆淺略。惟劉焯、劉炫最為

陳鴻森 | 北朝經學史小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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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南北朝時,南北學風異尚。惟因北朝經學著作,今多不傳,故歷來論述北學,大抵依據《北史‧儒林傳序》相沿成說。本文特就《尚書孔傳》之北傳、北學併於南學之故、北朝之《公羊》學,以及《尚書正義》與二劉義疏之關係等四事,加以檢討:(一)《孔傳》傳行北朝年代,舊有二說,《北齊書》、《北史》以為在北齊武平末;孔穎達《正義》則謂隋初始傳入河朔。此二說俱未確,本文列舉《水經注》等證,論述《孔傳》北魏時即已流播河北。(二)皮錫瑞《經學歷史》認為北朝經學固守鄭、服舊義,學最純正;乃其後竟為南學所併,係因“人情既厭故喜新,學術又以華勝樸”所致。本文則鉤稽史實,認為北朝學術荒疏,實其終為南學所併之主因。(三)皮氏認為《北史‧儒林傳》所言“何休《公羊》大行河北”之說,並非實錄。實則《北史》此說係本之魏收《魏書》。茲據《魏書》傳志參互考證,北魏時何休《注》風行河北,其說宜可信;特北朝學風多三傳兼習,故學者鮮以《公羊》專門名家耳。(四)《尚書正義》一書,論者多言其書除唐人駁正劉炫諸處外,其餘俱本劉炫舊疏。因劉炫《尚書述議》久亡,此一假說迄難斷其然否。今證以日本所存劉炫《孝經述議》殘本,更由本疏推勘,可決《尚書正義》實參用、截取劉炫、劉焯兩家義疏而成,非如劉毓崧、潘重規等所言,專據劉炫一家也。 南北朝時,江左、河洛學風異尚,《北史‧儒林傳‧序》固有明文記之: 大抵南北所為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則王輔嗣,《尚書》則孔安國,《左傳》則杜元凱;河洛《左傳》則服子慎,《尚書》、《周易》則鄭康成。《詩》則並主於毛公,《禮》則同遵於鄭氏。南人約簡,得其英華;北學深蕪,窮其枝葉。[1] 此南、北學分立異趣之大較也。顧北朝經學著述,今多不傳,故歷來對北學之發展及其經說得失,鮮有深論及之者。頃閱皮錫瑞《經學歷史》,見其論述北朝經學,時有可議。本文擬就《尚書孔傳》之北傳、北學之併入南學、北朝《公羊》學,以及《尚書正義》與二劉《述議》之關係等四事,略加考論,以俟經學史研究者論定焉。 《尚書孔傳》之北傳 《尚書孔傳》之北傳,舊有二說。《北齊書‧儒林傳》云: 齊時儒士,罕傳《尚書》之業,徐遵明兼通之。遵明受業於屯留王總,[2] 傳授浮陽李周仁及渤海張文敬及李鉉、權會,並鄭康成所注,非古文也。下里諸生,略不見孔氏注解。武平末,河間劉光伯(炫)、信都劉士元(焯)始得費甝《義疏》,乃留意焉。[3] 《北史‧儒林傳